2015谷關山電戰警活力飆舞大賽暨台電電力宣導、鼓動觀光反毒活動簡章

  • 2015-06-16
簡 章
一、宗旨:
1.讓青少年學子利用課餘時間,邀集同儕,共同創作相關反毒意題之精典街舞參賽,期能將智慧及多餘精力、體力、時間轉移至創作,藉由創作因緣而能更深入瞭解毒品的氾濫情況及危害層度,以達防毒、拒毒之效益。
2.讓『家庭與社會大眾、社團、企業』都能投入創作參賽,藉由共同參與,增進『全家人、親子、祖孫、夫妻、同儕』間的互動,透過反毒街舞比賽可讓全民動起來,達到更紮實的教育成效。
3.發揮創意並從舞蹈表演中表現出代表和平區文化 (名產、地方特色、電力能源與生活)為主題,與流行舞蹈結合,跳出屬於自己的嘻哈文化!
4.讓所有參賽團隊或觀賞者都能深入了解毒品濫用之各層危害而自我省思及覺察,及電力與生活之關連,進而支持能源政策。
二、辦理單位:
1.主辦單位:台灣電力公司大甲溪發電廠
2.共同主辦單位:台中市和平區公所
台中市和平區農會
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東勢林區管理處八仙山森林遊樂區
陸軍特戰訓練中心
和平警察分局
3.協辦單位:谷關旅館協會
松鶴部落民宿協會
台灣電力公司台中火力發電廠
台灣電力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台電輸配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台電供電區營運處
台灣電力公司再生能源處
台灣電力公司青山施工處
台灣電力公司谷關訓練中心
三、賽事辦法:
1. 參賽資格:
(1) 台中市公、私立國中以上在學學生。
(2) 台中市社會大眾(無年齡限制)。
2. 參賽組別:
A組:學生組
B組:社會組
種子隊:主辦單位特邀種子隊進入總決賽,種子隊另計名次給獎。
(和平區國中隊、梨山國中小隊列為A組種子隊。)
【上屆台中市大賽進入前三名隊伍,可直接進入總決賽。】
3. 參賽日期與場地:
(1) 初賽:7/25(六)上午10時起。
地點:台灣電力公司大甲溪發電廠馬鞍壩生態園區。
(2) 決賽:8/15(六)上午10時起
地點:谷關溫泉博物館廣場。
(3) 參賽報到時間:上午10時前完成報到,逾時視為放棄參賽資格。
依報到先後抽號碼牌決定比賽順序,及繳交CD,需標明音樂長度,備
份兩張以上。
*詳細活動日期及場地,或有更新訊息,將公布於本活動官方網站( 森林水資源電力科技生態走廊):「2015谷關山電戰警活力飆舞大賽暨台電電力宣導、鼓動觀光反毒活動」 http://www.idjc.com.tw及台灣電力公司官方網站: http://www.taipower.com.tw
(4) 比賽按初賽評分選出兩組各10強入圍決賽,決賽再依評分順位法,各組選出前三名。
4. 參賽獎項:
A組-學生組:
冠軍1名:12,000元,獎杯乙座。
亞軍1名: 8,000元,獎杯乙座。
季軍1名: 6,000元,獎杯乙座。
B組-社會組:
冠軍1名:15,000元,獎杯乙座。
亞軍1名:12,000元,獎杯乙座。
季軍1名: 8,000元,獎杯乙座。
種子隊:另主辦單位特邀種子隊進入總決賽,種子隊另計名次給獎。
5. 報名日期與方式:
(1) 報名截止日期:104年6月30日。
(2) 報名方式:
甲、本廠森林水資源電力科技生態走廊網站專區下載簡章及報名書
表。
網址http:// www.idjc.com.tw及台灣電力公司
http://www.taipower.com.tw
乙、以E-mail方式或傳真寄報名表。傳送後請來電告知確認後完
成報名。
註:Facebook帳號大甲溪發電廠生態電廠。
本廠電話:04-25942951,04-25941574 &611
傳真:04-25942491
E-mail為u417725@taipower.com.tw詹小姐
u460384@taipower.com.tw蔡小姐
u802607@taipower.com.tw李小姐
6. 比賽組別與規定
組別 (一)學生組 (二)社會組
對象 國中以上在學學生 社會人士
項目 hip-hop, locking, popping, breaking, reggae,….
團體鬥牛、團體排舞
比賽人數 3-10人,(不含工作或指導人員)且未與任何經紀公司簽署合約者。 2人或以上,(不含工作或指導人員)且未與任何經紀公司簽署合約者。
參賽隊數 依台中市實際報名隊數為準
報名規範 (1) 每人(校)以報名1隊為原則,若參賽人數不足,或重複報名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2) 若參賽隊伍棄權或被取消參賽資格隊伍,主辦單位得依報名先後順序遞補參賽隊伍。
(3) 比賽順序採現場抽籤方式決定(先到先抽)。
比賽時間 初賽90秒至120秒內、決賽4-5分鐘內
(超過限定時間即停止比賽,若不停止隊伍則扣總分五分)
計時標準 以表演形式開始(依聲音或舞蹈動作等先開始者為基準)為計時之開始;以表演形式結束(依聲音或舞蹈動作較後結束者為基準)為計時之結束(明顯之退場動作不列入計時)
7. 報到方式:
(1)初賽不安排交通車接送,參賽隊伍在比賽前,須將參賽者車輛車號車
型資料,在報名表填寫資料,以便安排停車位。
(2)參加初賽隊伍之實際參賽者,如需主辦單位提供交通工具,每人收費
120元,在比賽前1星期,將資料及匯款收據,傳送主辦單位指定之
電子信箱,並在台中市指定地點搭車到比賽地點。
(3)初賽現場不提供彩排,但主辦單位將給予測試音樂帶時間,並讓舞者
進行簡單走位。【本廠另提供白冷冰店演練場所,參賽者可自行安排時
間彩排】。
(4)總決賽隊伍由主辦單位安排車輛在台中市指定地點搭乘指定交通車到
比賽地點報到,或可自行前往,逾時報到視為棄賽,現場則提供測試
音樂帶及彩排時間,時間安排以主辦單位現場安排為準。
8. 評分項目:
◎舞蹈技巧-不設限的肢體動作,用自己的方式,展現青春創
造屬於自己的獨特風格。
◎服裝造型-可自行設計或運用各式材質裝扮以達到舞台視覺
效果為佳。
◎電力能源及在地文化或反毒創意- (如運用獨創舞步、動作、
改編之音樂舞曲、自創之RAP饒舌歌..等)展現獨特創意。
若能融入和平區在地文化及電力能源造型等裝扮表演出本
區特色者,可加分(如面具、髮型、服飾、道具…等)。
◎表演台風-在進退場與進行舞蹈的表演中,能穩住個人獨特
且大方的風格,呈現出不慌張及沒有怯場的畫面。
◎人氣指數-以現場民眾的歡呼及加油打氣聲為計分標準。
9. 分項百分比:舞蹈技巧25%、服裝造型20%、電力能源及在地文化創意或
反毒創意30%、表演台風15%、人氣10%,共計100分。
※本比賽採取評審成績將加總後平均,以平均分數計算(平均分數取到小數點第2位)。
10. 評審人員:由主辦單位聘請擔任之。
四、注意事項:
(1)在參賽期間,若發現參賽者有吸毒行為者取消參賽資格。
(2)比賽前大賽將確認隊人數及身份,比賽中不得更換隊員。
(3)本活動無任何服飾品牌約束,參賽隊伍之造型可自行搭配。
(4)比賽內容、服裝、道具或動作,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若有違善良風
俗者,經評審委員會議依情節輕重,予以扣分或取消比賽資格。
(5)參選者須遵守著作權法,並簽署授權同意書,違者自行負責。作品入
選後若有抄襲他人作品或違反著作權法者,參選者除應負擔法律責任
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入選資格並追回獎勵費。
(6)請所有參賽人員自行辦理人身意外保險事宜,且應自行確認自身健康
狀況,若有隱瞞致疾病情事發生,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一切相關責任
(7)團體報名參賽,以報名表上第一位登記者視為獎品接受代表人,其他
團員不得重複向主辦單位申請領取。
(8)主辦單位保有變更活動內容/時間之權利;參賽者對於本活動之相關
錄影及拍照影像畫面,主辦單位有永久無償使用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
權或進行其他運用,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9)比賽的勝負由大會所安排之評審評定,參賽者必須接受並尊重大會評
審的裁決,不接受任何交涉、不接受任何抗議,不得於活動中阻擾或
擾亂比賽進行,以及有任何攻擊評審與大會之任何行為,如有違反之
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
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利。
(10)所有參賽(初賽及決賽)之隊伍,每人均可獲贈(價值250元)限量紀念
福袋一份(正面為本次比賽LOGO,及大甲溪生態走廊LOGO),參賽隊伍
如需自費增量,請在報名時填寫自費增購數量,並在報名後一星期內,
將增購款匯到指定帳戶,逾時無法服務。
(11)實際參加決賽人員,由主辦單位在指定地點提供簡餐。
(12)比賽者須自備合法CD格式音樂2片,抽籤時繳交(此CD不予歸還,
比賽者請備份)。
(13)初賽入圍者,名單除現場公佈外並另公告於各主辦單位網站。
(14)本活動將辦理團體意外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其餘保險需則
由參加表演團體自行投保。
(15)進入決賽者不論得獎與否,均需留到比賽全部結束後大合照。
(16)請各參賽者維持休息區的整潔,使用過後的道具,請勿任意棄
置,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管理,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
(17)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以修正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