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110年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甄選計畫及甄選(招生)簡章」

  • 2020-09-14
一、依國防部109年8月24日國人培育字第10901822801號函辦理。
二、招生簡章於「柒、錄取基準:三、特別加分事項」增列(略以):「(五)於大學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五大領域)修習合格並取得學分者,每一門課程加總分5分(最多可提供二門課程加總分10分」。
三、鼓勵有意報考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之學生,修習校內開設之全民國防教育必選修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