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霧峰分局所轄10大肇事路段、肇因及相關交通法令及安全資訊。

  • 2016-12-24
資料來源:霧峰分局交通組
更新日期:2016/12/20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公布105年度截至12月15日止,轄內發生交通事故8,663件、死亡7人,受傷5,886人,經統計分析發生之時段前3名分別為16-18時1,408件、18-20時1,138件、08-10時1,016件,為提醒民眾注意行車安全,特公佈轄內10大易肇事路口、時段及5大易肇事原因,希望民眾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注意行車安全,共同降低傷亡交通事故發生。
警方調查本轄105年度10大易肇事路口及件數如下:
一、大里區德芳南路環中東路:47件30傷。
二、大里區新仁路環中東路:33件31傷。
三、大里區中興路德芳南路:32件22傷。
四、霧峰區中正路林森路(立院中辦):31件33傷。
五、大里區國光路德芳南路:25件17傷。
六、霧峰區民生路吉峰東路:25件30傷。
七、大里區中興路仁化路:25件13傷。
八、大里區國光路德芳路: 23件20傷。
九、大里區中投東路德芳路: 23件11傷。
十、大里區國光路大明路: 22件11傷。
本轄5大易肇事原因如下:
一、未依規定讓車1,139件。
二、未注意車前狀態893件。
三、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303件。
四、違反特定標誌(線)禁制290件。
五、起步未注意其他車(人)安全270件。
重申「酒駕逞強行、害人毀家庭」,鑒於酒後駕車其行為就像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容易引爆並累及無辜、害人害己,分局長謝玉麟特呼籲民眾務必酌留一人指定駕駛或打110由警方提供代叫計程車接送平安返家,罰錢吊照事小,為一時貪杯賠上自己或他人身家性命才是讓人終身遺憾的大事,警方將加強酒駕取締勤務強度與密度,期盼民眾遵重生命,保障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