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聚活动安全管理作业指引」

  • 2023-03-10
  • 陈国瑀
一、依据教育部112年2月24日台教授体字第1120007539号函办理。
二、依据「大型群聚活动安全管理要点」规定,大型群聚活动定义为每场次预计参加或聚集人数达 1 千人以上,且持续 2小时以上之活动,并要求活动主办单位应负责活动安全,与场地管理者及其他协办单位签订安全协定,明订各自安全责任。
三、内政部为使各办理单位办理大型活动时,能有妥善之安全应变作为,参考美国、英国等国家的大型活动办理准则及机制,同时结合国内现行相关法令及作业准则,拟具旨揭作业指引及范例供各机关单位办理大型活动参考。
四、附件 「大型群聚活动安全管理作业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