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雾峰分局所辖10大肇事路段、肇因及相关交通法令及安全资讯。

  • 2016-12-24
资料来源:雾峰分局交通组
更新日期:2016/12/20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雾峰分局公布105年度截至12月15日止,辖内发生交通事故8,663件、死亡7人,受伤5,886人,经统计分析发生之时段前3名分别为16-18时1,408件、18-20时1,138件、08-10时1,016件,为提醒民众注意行车安全,特公布辖内10大易肇事路口、时段及5大易肇事原因,希望民众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共同降低伤亡交通事故发生。
警方调查本辖105年度10大易肇事路口及件数如下:
一、大里区德芳南路环中东路:47件30伤。
二、大里区新仁路环中东路:33件31伤。
三、大里区中兴路德芳南路:32件22伤。
四、雾峰区中正路林森路(立院中办):31件33伤。
五、大里区国光路德芳南路:25件17伤。
六、雾峰区民生路吉峰东路:25件30伤。
七、大里区中兴路仁化路:25件13伤。
八、大里区国光路德芳路: 23件20伤。
九、大里区中投东路德芳路: 23件11伤。
十、大里区国光路大明路: 22件11伤。
本辖5大易肇事原因如下:
一、未依规定让车1,139件。
二、未注意车前状态893件。
三、违反号志管制或指挥303件。
四、违反特定标志(线)禁制290件。
五、起步未注意其他车(人)安全270件。
重申「酒驾逞强行、害人毁家庭」,鉴于酒后驾车其行为就像道路上的不定时炸弹,容易引爆并累及无辜、害人害己,分局长谢玉麟特呼吁民众务必酌留一人指定驾驶或打110由警方提供代叫出租车接送平安返家,罚钱吊照事小,为一时贪杯赔上自己或他人身家性命才是让人终身遗憾的大事,警方将加强酒驾取缔勤务强度与密度,期盼民众遵重生命,保障用路人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