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未来不必要的困扰,以及维持冷静处理车祸发生,谨提供十大车祸处理要诀:
一、车祸发生后,立即以「双黄灯及三角牌告示后方来车避免追撞」,同时应在车身后方放置三角牌警告标志。
二、车主最好要做到「保留现场以利警方采证」警方赶到现场时,将依据车辆方位及现场掉落物绘制现场图,
做为未来肇责研判的依据,因此为保障车主自我权益请勿任意破坏现场。
三、如果有人员伤亡,速打一一九送医急救,千万勿使用肇事车辆移送伤患,救护车离开时记住询问伤者姓名
及送往的医院。
四、要记得打一一○报警处理,由于「保险申请」或「诉讼」将以警方记录为重要参考,因此车祸需由警方
到场处理。对于警方的应讯笔录、现场测绘一定要翔实核对,有问题就要在现场提出,检查无误后才能签名
确认,同时最好记下处理警员姓名(或代号)及所属单位。
五、最好「避免当场争辩或和解」,因为肇事责任的判定较为复杂;有时候双方都要负担一定责任,一般车主
并无法做出正确判断,此外,为了本身安全,最好避免当街与对方争辩。而在肇责未明确之前,最好不要与对
方私下和解,以免影响日后诉讼及保险权益。
六、很多车主擦撞后,多认为只是小事故,不想浪费时间,最好还是下车处理,且应详查双方车辆受损及人员
伤亡状况,并且互留车号、车型、姓名及联络方式,如果报警,在警方未到达前不要离开现场,以免事后被对
方控诉为肇事逃逸而被加重法律责任。
七、车主在必要时,最好能找寻现场目击者,并留下联络方式,或记下邻车车号为可能的诉讼保留证人。
八、有投保的车主记得要向保险公司报案,目前政府已强制汽机车都要投保强制责任险,以保障车祸事故伤者
权益,事故发生后,车主即可利用强制保险证上各保险公司提供的O八0电话,向所属保险公司报案。如果事故
非保障范围,也可寻求保险公司专业协助。
九、车主要在五日内提出书面理赔申请,根据现行汽车保险条款规定,不论是强制险或其他任意险的理赔申请,
都应在事故发生后五天内办理,因此,车主应携带驾照及印章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如果车主双方要达成和解,请注意和解细节。协调和解事宜时可透过各地调解委员会或警察局进行和解以保安全,
和解时建议使用标准和解书格式,并清楚载明和解内容,尤其遇到人员伤亡时,务必清楚载明此和解是否包含强制险理赔金,以及是否同时抛弃刑事及民事的权利,最后应注意与对方所有具赔偿请求权的人完成和解手续。
事故现场处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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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情况 |
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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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车损 (不明车损) |
1.停放中被撞致车身轻微受损。 2.停放中被不明人士毁损或刮伤。 3.驾驶不慎致车辆轻微受损,且未造成第三人体伤及财损。 |
1.甲式险处理方式:记下案发时间、地点,于五日内携带保险卡(单)、行照、驾照及保险人印章,将车开至原厂或指定修理厂估价后,办理出险理赔事宜。 2.乙式险处理方式:记下对方车号、车主及驾驶人姓名、联络电话,以免日后出险时产生争议。 |
自行撞毁 或 严重车损 |
1.车辆不慎翻车或起火燃烧,造成严重损伤。 2.严重撞及路树、电线杆或安全岛等公物。 3.停放中遭人恶意破坏,或被不明车辆严重撞击。 |
1.保留现场通知交通队(110)或当地警方处理。 2.记下对方车号、车主及驾驶人姓名、联络电话 3.尽速将伤患送医,现场不要与对方和解。 4.车主则需于五日内携带保险卡(单)、行照、驾照、印章以及交通案件代保管物临时收据,至原厂或保险公司指定服务厂,填具理赔申请书办理出险事宜。 |
与他车、第三人发生事故 |
1.与他车碰撞或被撞,致两造双方车辆受损。 2.遭他车撞击,肇事车辆逃逸。 3.行进中不慎撞及路人,致其受伤或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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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窃 |
1.音响被窃。 2.整车遭窃。 |
1.立即至失窃所在地派出所备案。 2.不管是否取得警方报案三联单,车主均要携带保险卡(单)、行照(新领牌照申请书)、驾照、印章,至原厂或保险公司指定服务厂,申请理赔事宜。 |
※和解谈判的技巧
通常交通事故在厘清责任归属后,若无涉及刑事责任(过失致死),两造双方即可进入和解阶段,但在和解谈判的过
程中,有许多注意事项是不能忽略的:
1.必须充分了解本身所投保的险种以及承保范围,接着再看保额是多少钱,这样才能知道自己保障在那里。
2.如对方车辆为营业用车(如出租车、租赁车),会增加一笔营业损失赔偿,最好先知道对方要求索赔金额。
3.发生交通事故若有人员受伤,和解前最好先取得医院诊断证明书,或者医疗收据。
4.和解时最好有保险公司理赔员在场,若理赔员不能参与,则必须将对方要求金额告知理赔员,无论如何要先知道
此案能 获得多少理赔,再与对方谈和解。
5.千万不要等和解完毕,才告知保险公司,就如同先前所言,这时你巳犯了私下和解的禁忌,保险公司会自行研判
赔偿你 多少钱,而不受和解金额的约束。
6.要慎选和解的地点与场所,千万不要在对造家中谈,建议你在派出所或调解委员会内谈判和解。
7.所有保险契约承保范围的任何一次损失,被保险人均须先负担约定之自付额,保险公司仅会对超过的损失部份负
赔偿之责。
险种 |
理赔所需文件 |
车体损失险 |
1.理赔申请书。(保险公司提供) 2.行车执照及驾驶人驾照影本。 3.估价单及修妥后的发票。 4.全损或推定全损,加附公路监理机关报废证明文件。 |
窃盗损失险 |
1.理赔申请书。(保险公司提供) 2.警方之失窃证明书正本。 3.汽车钥匙。 4.汽车出厂证明或进口证明书及货物完税证明正本 5.缴税收据(牌照税、燃料使用费)正本或副本 6.汽车注销牌照登记申请书。 7.汽车新领牌照登记申请书。 8.让渡书两份。(须盖妥车主印鑑章) 9.汽车过户登记申请书二份。(须盖妥车主印鑑章) 10.抵押贷款车辆应向监理单位办妥抵押注销手续。 11.切结书。(赔付抵押权人) 12.车主身分证影本或公司营业执照影本。 13.汽车异动证明书二份(须盖妥车主印鑑章) |
第三人伤害责任险体伤 |
1.理赔申请书。(保险公司提供) 2.宪警机关处理证明文件或肇事责任鑑定书 3.诊断书。 4.医疗费收据或其他补助收据。 5.和解书或判决书。 6.户口名簿影本。 7.赔偿金领款收据。 8.行车执照,驾驶执照影本。 |
第三人伤害责任险死亡 |
1.理赔申请书。(保险公司提供) 2.宪警机关处理证明文件或肇事责任鑑定书 3.死亡证明书。 4.除户户口名簿影本。 5.和解书或判决书。 6.死者遗属领款收据及被保险人领款收据。 7.行车执照,驾驶执照影本。 |
第三人责任险财损 |
1.理赔申请书。(保险公司提供) 2.宪警机关处理证明文件或肇事责任鑑定书 3.估价单或损失清单。 4.发票或其他收据。 5.事故车辆照片。 6.和解书或判决书。 7.赔偿金领款收据。 8.行车执照,驾驶执照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