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峰经常肇事路(段)口、时间及原因

  • 2016-12-14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雾峰分局公布104年度截至12月20日止,辖内发生交通事故7,334件、死亡5人,受伤7,205人,经统计分析发生之时段前3名分别为17-18时788件、18-19时702件、07-08时663件,为提醒民众注意行车安全,特公布辖内10大易肇事路口、时段及5大易肇事原因,希望民众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共同降低伤亡交通事故发生。
警方调查本辖104年度10大易肇事路口及件数如下:
一、大里区中兴路一段与中兴路二段口:32件31伤。
二、大里区环中东路与德芳南路口:22件10伤。
三、雾峰区中正路与林森路口(立院中办前):21件20伤。
四、大里区国光路与德芳路口:19件14伤。
五、雾峰区中正路与林森路口:19件17伤。
六、大里区仁化路与至善路口:19件14伤。
七、大里区中兴路与仁化路口:18件11伤。
八、大里区中投东路与德芳路口:18件11伤。
九、大里区环中东路与新仁路口:18件20伤。
十、大里区德芳路与爽文路口:17件15伤。
本辖5大易肇事原因如下:
一、未依规定让车1,400件。
二、未注意车前状态1,286件。
三、未保持行车安全距离473件。
四、违反特定标志(线)禁制422件。
五、违反号志管制或指挥405件。
重申「酒驾逞强行、害人毁家庭」,鉴于酒后驾车其行为就像道路上的不定时炸弹,容易引爆并累及无辜、害人害己,分局长林逢泉特呼吁民众务必酌留一人指定驾驶或打110由警方提供代叫出租车接送平安返家,罚钱吊照事小,为一时贪杯赔上自己或他人身家性命才是让人终身遗憾的大事,警方将加强酒驾取缔勤务强度与密度,期盼民众遵重生命,保障用路人生命财产安全。